性变态是性心理障碍所导致的性行为异常。这些行为违反了社会约定的习惯,常引起大众的不满;行为人也往往意识到错误而寻求改正和治疗,效果多不满意。
性变态大致可分为以下3类。
性对象障碍:恋物癖、恋童癖、恋老癖、恋尸癖、恋兽癖、异装癖;
性表达方式障碍:露阴癖、窥阴癖、施虐与受虐狂、摩擦癖、性窒息、淫语癖、色情狂、色欲狂;
性别识别障碍:易性癖。
如人类正常的性行为是由生物遗传、心理、环境和社会诸因素组成的一样,性变态的发生也是由这些因素综合引起。
如有人发现窥阴癖有家族遗传史,心理学认为儿童在性心理发育时受到挫折,成年后则容易发生性心理变态,而行为学习理论则认为性变态的产生主要在于后天的学习,如性别识别障碍者幼年时由于与母亲过于亲密,从小做女孩抚养,造成性别认同错误,社会因素是主流文化对性行为的态度使行为人受到影响。
性变态的行为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恋物癖者偷盗女性用品而犯有偷窃罪;露阴犯有扰乱社会治安罪;施虐狂可触犯人身伤害甚至杀人罪;恋童癖者更是犯有猥亵或强奸幼女罪等。
这些行为人到底是患者还是罪犯,医学家和法学家各执一词,无论如何,性变态确实给当事人及其家庭甚至社会造成了危害,应认真对待,做好宣传、预防和防治的工作。
一、恋物癖
恋物癖就是直接从异性身体接触的物品中获得性兴奋的一种性变态。恋物癖者绝大多数为男性。他们通常无法以一个完整的实际存在的异性人体为性爱中心,而是对异性的某个部分如外阴、乳房、大腿等感兴趣。进而着迷于这些部位接触的物品,这些东西可以引起他的性兴奋、性幻想,借以手淫而达到高潮。
常见的物品有乳罩、内裤、裤袜、鞋、手绢、甚至月经带、手纸及化妆品等。“常忆绿罗裙,处处怜芳草”,长年出门在外的人经常回忆起自己喜欢的女人穿着草绿的罗裙时飘飘欲仙的样子,不禁对泛着碧绿的草也起了怜爱之心,“爱屋及乌”也是这个意思,情人们互赠礼物,也是“手帕”之类,这都是正常人的思想感情。
而恋物癖者爱恋的是物化了的局部人体,他们多为性功能低下、没有能力与异性建立正常的性关系,对正常的性生活充满了畏惧,只能借以这些物品释放他的性能量。
恋物癖的成因很难找到,多是由于幼年时或青春前期的遭遇造成的,如一位12岁的少年经常见到赤裸的乳房及唾手可得的乳罩,又把这些与性欲念联系在一起,则养成了对看乳罩专注的习惯。
恋物癖者为了得到他们钟爱的女性用品,常采用违法的偷窃行为,有的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坐牢而仍然重犯,他们也深恨自己为人不齿的行为而寻求治疗。在治疗上应从分析幼年的经历开始,使其改掉旧习、树立信心、鼓励他建立正常的性关系。
二、恋童癖
又称“嗜童癖”,是以异性或同性儿童为性欲对象的一种性变态。这种性变态常见于老年男性,常伴有猥亵或强奸幼女的犯罪行为。儿童易于被诱惑,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体力上都没有反抗的能力,可以任由其控制、摆布,所以常成为他们的猎物。
这些恋童癖者往往有人格缺陷,对成人的性关系充满恐惧,他们的猎物范围基本注视在家庭、朋友、邻居的孩子身上,有时陌生的孩子会同样使他们感到心中不安。他们多数人性能力有障碍,有些甚至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阳萎)患者。
近年来,这种犯罪有上升趋势,而且罪犯趋于年轻化,这是因为传统观念的破坏,很多人极乐意去享受自由的生活而不愿组成家庭,还因为女性经济地位及社会地位的提高,有些人难于适应异性,而将眼光转向这些更易于接触和控制的儿童。
这里要特别强调近年揭露越来越多的教师对中、小学学生的猥亵和奸污及宗教人群(如美国的神职人员)对幼童的行为,这种行为恋童癖的成分几乎为零,而是赤裸的犯罪。
一般的恋童癖分为3种类型。
- 成熟型恋童癖者从未与他的同龄人建立过正常的性关系。只在与儿童接触、玩耍时才能体验到舒适感、安全感。他们的恋童一般也只表现在宠爱、抚摸、爱抚等形式。
- 退化型恋童癖者往往有正常的性关系,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事业上受到挫折,有的失业、酗酒,使正常的性关系受到损害,逐渐增加了一种幼稚感而将兴趣转向了儿童。
以上两种恋童癖一般不会使儿童身体受到直接伤害,他们只陷于观赏儿童的身体,有时也会爱抚对方的身体,甚至是外阴及肛门,虽然也会发生口交行为,而直接发生阴道及肛门的强奸都很少。
- 攻击型的恋童癖是很危险的,往往对幼童恶意侵犯、强奸,甚至为了灭口而杀害被侵害儿童,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恋童癖者的行为使儿童的精神、心理、甚至是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终生挥抹不去。
一个男孩因为父母在外地工作而寄养在二爷家(祖父的弟弟),从小受到二爷的溺爱,在小学六年级时与二爷互相玩弄生殖器达到过高潮,首次试行肛门性交未成功。
这个男孩在上中学后回到了自己的家,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仍然和这位二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虽然从上中学后就再也没有身体接触,都使他迟迟不能交友结婚,因为他“讨厌”女性,与二爷的交往使他产生“同性恋倾向”。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儿童时期的性遭遇对其一生的影响有多大,也可以看到恋童癖者的行为对于儿童心理成长的危害有多么严重。
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有增无减。据调查,全球每年约有300万儿童沦为性奴隶,他们大多来自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不发达国家,有的被转运到北美和欧洲,受到非人的虐待。2001年在日本召开了全球性的保护儿童权益的会议,各国也积极响应。
打击力度加大;同时还强制关闭了大量误导儿童的色情网站,减少了对于正常成人的儿童性诱惑;除了社会对于儿童性侵害的打击和预防,家庭和学校等亦应对此提高防范意识。
如何使儿童了解自己身体的重要,拒绝他人的接触,尤其是有性意识的接触,这实在是很困难的,重要的在于成人有无防范意识,如果发现有人总爱扎在孩子堆里,而又刻意和某个孩子单独相处时,就应该警惕了。
三、恋老癖
恋老癖是指以老年人为性欲满足对象的性变态。有些恋老癖者是由于在幼年时受到老年人的溺爱,而这种溺爱又与偶然发生的性欲结合在一起而形成只恋老者的;还有些人可能是因为在以往的交友、性爱活动中受到过同龄人的伤害而转向比自己年长的人。
无论起因如何;他(她)们都感到与老年人相处更 充实,更安全。“年轻男人娶老妇”、“年轻女子嫁老翁”,媒体上刊载的这些事件,如果去除了政治和经济的因素,也确有爱情的成分存在。除那些因猥亵和强奸老人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外,恋老癖者很少引起医学界和法律界的注意,因恋老癖而求医问药者极少。
四、恋尸癖
恋尸癖是一种以尸体为性欲对象的变态性行为,极少见,仅发生于男性。
恋尸癖者往往有与尸体进行性活动的强烈欲望,如何形成的,尚不明确;通过以往的案件分析,发现这些人大多有严重的精神性疾患,极其自卑,害怕社交和正常的性交,对女人十分畏惧,只有尸体才能使他们在性活动中感到自信和安全。
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第302条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五、恋兽癖
恋兽癖是以动物为性欲对象的性变态,男女均有,因为行为人未损害他人的利益,很少引起法律界的注意。
六、易装癖
易装癖又称为哀鸣现象,哀鸣(1728~1810)为法国的一位爵士,后半生在英国居住,他最爱以女性姿态出现在英国,死后经过验尸时才发现他是男子。易装癖是通过把自己装扮成异性而获得性唤起、达到性满足的一种变态行为。
历史上有易装行为的人很多,《苟子·非拍》中说:“今世络之乱君,乡曲之缳子,莫不美的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似乎女子。”现在女子穿男子衣服已能被世人所接受,而男子穿女人衣服则受耻笑。
很多喜着异性服装的人并非真正的易装癖,而只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力,这也大多发生在西方。在我国公然穿着异性服装走街串巷、登堂入室的人极罕见。有些男人在着异性服装后确能诱发性唤起,还有些人在性前戏过程中穿上妻子的性感内裤,戴上性感的乳罩,这些都不是易装癖,只有那些非此不能达到性唤起的才能称为真正的易装癖。
易装癖的诱因往往可以追溯到幼儿和儿童期,他可能生长在一个女孩较多的家庭中,可能家长自幼将其做女孩抚养,当这种女性服装倾向和性感联系在一起并养成习惯时,则形成了易装癖。
易装癖最简单的治疗,就是在他常爱穿戴的异性服装上洒上或放上一些有臭味的物质,使其逐渐对异性服装产生厌恶情绪。
七、露阴癖
露阴癖又称“阴部暴露症”,是一种在特定环境中向异性裸露自己的生殖器,并从对方的紧张情绪反应中获得性快感的性变态,男性居多,男女之比约为4:1。大都为未婚青年,晚年发生者大多提示患有重症精神性疾病或大脑的某些器质性损害。
露阴癖者裸露的对象一般为素不相识的异性,裸露的程度不一,有的习惯于裸露前胸及乳房,有的习惯于裸露臀部,男性多数习惯裸露生殖器。露阴癖者的行动一般都选择在傍晚,在街头巷尾或公园等处较为阴暗的地方隐藏,当有异性通过时,突然走出来暴露自己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已、感到羞怒,进而怒斥,露阴癖者从中体验到性感,然后迅速逃离现场。有些露阴癖者同时伴有手淫,并试图与对方交谈,但一般不会有进一步的越轨行为。
这种行为常造成混乱,使女人们不敢上街,下班后不敢回 家,对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实际上,露阴癖的露阴行为和流氓犯罪有很大的不同,只要对方稍加斥骂便会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开,而流氓则以此钩引对方,并企图进一步达到奸污的目的。
露阴癖的发生原因不很明了。有人发现这种疾患有家族性,但并未发现进一步的遗传学证据。一般认为与儿童时期的不良性遭遇所致。如幼时教育不当,长到很大时仍光着屁股到处跑,或经常被人玩弄生殖器取乐,造成了以为他人尤其是异性喜欢生殖器的错误认识。露阴癖者的性格多内向、腼腆、拘谨,有些是婚姻失败者,缺乏正常的性生活,露阴癖者有的人格不健全、性心理不成熟,常停留在儿童期的某个阶段上。露阴癖者在做裸露动作时意识清楚,事后往往后悔不已,但又难以自制。
对于露阴癖者,家人应经常提醒这样做的危险后果,如群众憎恶,可能会挨打;能被公安拘留、处罚、劳改;可使名声扫地、家庭受辱等;同时尽量避免其单人外出活动,对有所改正的要鼓励他振作起来与疾病做斗争,切忌简单糊弄,更不应与流氓同等看待。
八、窥阴癖
窥阴癖是一种从偷窥他人生殖器或相关器官如乳房、臀部等来激发自己性欲的性变态。一般为男性,以未婚青年居多。
人类从何时开始用树叶、皮毛遮住了生殖器,进而又穿上了衣服,起初的动机到底是为了避免伤害,还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人类学家和性学家争论不已;但阴部确实是人的私处,上万年来形成的性道德观念都强调了它的隐蔽性。
一般人都把阴部及相关器官被窥为一种耻辱,这种观念是如此地根深蒂固,甚至有的夫妻已经生育一大批子女而丈夫都从未见过妻子的裸体。
一般人都会对异性的生殖器官感兴趣,这也许就是衣服的作用, 男人尤其是这样,但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总是能克制这种好奇心理,维持社会关系的和谐、尊重社会道德和他人的隐私,窥阴癖者恰恰违反了这一道德标准,他们常从窗口偷窥异性,或男扮女装混入女厕,或登高向女浴室窗口内了望,有的甚至于借助望远镜和反光镜,都是为了满足这畸形的欲念,有的还同时伴有手淫。
这也和一般的流氓犯罪不同,通常不会对被窥者有进一步的伤害。这种行为具有习惯性,屡教不改,患者也都能认识到这样做的风险,仍无法自制,欲罢不能,常感苦恼万分。
窥阴癖的发生亦可追溯到童年,如幼年时受到不良的性诱惑或性经历,使其性心理发育受阻,具体的比如在幼年时期看到异性的裸体,或在青春期见到异性的裸体照片等,而后来又将性欲联系,养成观看裸体与手淫结合的习惯。此外,智力缺陷和环境造成的性压抑也是诱发因素之一。窥阴癖者往往性格发育不健全、内向、孤僻、缺乏异性交往能力。治疗上与露阴癖大体相同。
九、性虐待与受虐狂
性虐待与受虐狂是一种虐待他人或受到虐待中得到性满足的性变态。
这里重点要强调应该把性虐待与受虐和虐待与受虐区别开来。习惯于虐待他人并从中获得心理满足是虐待狂,只有把这种虐待和性冲动、性唤起、性交联系起来才称为性虐待狂。性虐待狂只是虐待狂中的一部分。
性虐待和受虐狂从精神或肉体的虐待取代了正常的性唤起过程,在摧残对方或体验对方施与的痛苦时才能获得性的满足。施虐者通过威吓、谩骂造成对方的惧怕、羞辱和痛苦而获得快感,有时使用诸如抓、咬、拧、踢、扎、刀刺、鞭打、火烧等残忍手段使自己获得性唤起;而受虐者也从中体验到性冲动。有人兼有 施虐与受虐两种癖好,交替扮演两种自己。
性施虐与受虐的形成也有生物、心理、环境、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尤其是在求爱过程中,因此有人认为性施虐与受虐是一种反祖现象,表现出的是远古时代求爱过程的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与其幼年时的性经历有关。
比如有的男孩在幼年时,偶尔见到别人在性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翻滚、挣扎、气喘吁吁等,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得到其他结婚知识来源的认证,认为性快感必经健康身体的苦痛,终于发展成为性施虐狂。有的人曾受到过异性抛弃、侮辱和伤害,形成强烈的报复心理。借在异性身上施虐而体现自己的征服欲望,从中体验到性的快感达到性唤起并完成了性行为,进而养成了施虐的习惯。
性受虐的形成多与心理和环境有关,如有的受虐者开始因犯有某种过失而有自责感、觉得对不起配偶,若不受到对方的虐待,自己的心理不能平衡,后来把这种受虐与性冲动联系起来形成条件反射而成为受虐狂。还有的是担心被抛弃而强忍受虐而形成习惯;最后成为受虐狂。
大多数的性施虐与受虐行为都能适可而止,常能在造成伤害之前停止这种危险的游戏,但也有造成伤害甚至致死人命的,是家庭暴力的来源之一,触犯了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对性施虐者除了进行法制教育外,还要动员其家人配合进行治疗,通常治疗方法有心理治疗和厌恶治疗等。
还有一种变相的性施虐狂,以伤害异性为主,多为男性。比如在拥挤的公交汽车上划破女方穿的羽绒服,或是割女性的头发,或是骑着摩托车突然用针头刺人骑自行车女人的臀部等等。
十、性窒息
性窒息是一种通过附加条件使大脑缺氧而达到性高潮的危险性变态。
一般在一次完整的性反应过程中,尤其是在达到高潮时,会有全身性的肌肉痉挛,屏气凝神,甚至会有暂时的意识丧失。人在做剧烈地运动中消耗了体内大量的氧,而极度兴奋又抑制了大脑皮质,二者都会使大脑缺氧产生短暂的意识丧失。
这本是正常现象,但有人却认为缺氧可以促使达到高潮,获得更强烈地高潮快感,于是在手淫同时附加很多“制造高潮”的办法,如用绳索、锁链捆住自己,或是悬吊脖颈,也有用袋子套住头部,造成窒息以求快速达到高潮。
一般有此行为的都是12~24岁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宣传而实行的,在获得高潮之后,一般会自行解开,但也有使用不当而窒息死亡的,称为“性缢死”。这种因性窒息死亡现场多与自杀死亡相似,但仔细观察常会在现场发现一些色情图画、录像等,有的呈现出尸体阴茎的肿胀。
预防在于健康的性教育。有些色情网站刻意宣扬性窒息,应予以关闭。
十一、淫语癖
淫语癖又称秽语癖,是指喜欢在异性面前说污言秽语,并从中得到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
淫语癖和露阴癖者有些相同,他们在异性面前直接说一些有关性的内容,从对方的厌恶、回避、局促不安中获得快感,还有些淫语癖的行为表现为电话接线。统计发现,电话搔扰小姐、寻呼台及医院的护士小姐经常接到此类电话,这些电话不是示爱,而是下流不堪,有时甚至直接指向对方身体,使对方立即感到他的用意,而他则可能在对方的斥骂声中悠然自得地进行自我性刺激(手淫)。
有些人因个人修养较差,常常在他人面前,有时是在异性面前讲些黄色笑话之类,没有明显的性动机,不能视为淫语癖。
十二、摩擦癖
摩擦癖是一种在人群拥挤的地方用生殖器摩擦异性的身体而获得性快感,甚至达到高潮的性变态。,铯大多数为男性。摩擦癖者的行动有时具有计划性与选择性,常发生在拥挤的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商店等,选择的对象多为年轻女性,而且是不认识的女性。
当被摩擦的对象有所觉察而表现出明显的反对情绪时,患者的行动会中止,并且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对方默然避开或默许,摩擦可能继续下去。摩擦癖的发生是家庭因素和自然因素结合的产物。他们可能生长在较为封闭的家庭,从幼年始受到不同程度的性压抑,偶然的机会使其在拥挤的场合因与异性的摩擦而达到了高潮,感到这是一种方便而安全的释放性触觉的办法,遂有意识地重复体验。
摩擦癖者的行为与流氓犯罪有明显的区别。摩擦癖者除了在公共拥挤场所的恶行外,其他方面都表现一般或较好,而流氓在其他方面也劣迹斑斑。摩擦癖者的性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流氓犯罪多在无人的隐蔽角落,摩擦癖者在摩擦获得性高潮后很快逃之天天,而流氓犯罪常有进一步的攻击行为。
摩擦癖者常意识到自己错误,想悔改而又不能自制,流氓则无悔改意识。建立正常的性关系可使患者摆脱这种摩擦的需求。
十三、色情狂
色情狂是一种精神病症,又称为钟情妄想,绝大多数为女性。
典型的病例是这样的,一位女士固执地认为某位男士爱上了她,这位男士一般是一位功成名就的绅士,如教师、医生、演 员、节目主持人等;这种妄想非常顽固,还可幻想出相爱过程的种种细节,有时还会到处散播,使被钟情者处境难堪。这种性变态治疗困难,常需入精神病院治疗。
十四、色欲狂
色欲狂即为性欲亢进,也有人称为色情狂,男女均可发生,多发生于青春期或成年初期。据我国国内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极为罕见。色欲狂的表现是整天沦溺于性欲冲动之中,无休止地要求性交,做爱对象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则情绪不稳、烦躁,有时用手淫来补偿;常伴有性关系紊乱、性交频率过高、甚至会有卖淫、嫖妓、强奸、乱伦等表现。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夫妻适应了高程度的性生活并非是性欲亢进,只有患者因为性欲、性张力过高而不可节制,产生一系列的性绪、行为或性对象的改变时,才能视为病态。
色欲狂的原因有2类:
- 体因性:大脑的额叶病变、男性脑梅毒、使用大麻或可卡因过量、大量使用睾酮等;患有肾上腺叶瘤及卵巢腺病的女性,有时也会出现色欲狂的表现。
- 心因性:见于某些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及偏执狂精神病,也可见于并无精神性疾患而具有潜意识性变态的人。
对色欲狂的治疗常需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可采用心理治疗配合使用镇静剂或抗焦虑剂,亦可使用大剂量激素制剂,如男性可用雌性激素,女性可用黄体酮等。
十五、易性癖
又称为:“异性转换症”或“性身份障碍”。易性癖者的心理性别和生物性别不一致,强烈要求通过各种方法改变自己的生 物学性别成为异性。男性的发病率为4/10万,女性为1/10万。易性癖者生物学性能完全正常,无论是内、外生殖器、性激素、性染色体都正常,只是性心理不正常。
易性癖的发生主要在于幼年时期的性别认同的错误学习。
如一个男孩出生于一个女孩多的家庭中,从小被当做女孩抚养,穿女孩衣服,留女孩发型,玩女孩玩具,做女孩游戏,而父亲又地位低下,缺少男性模样和气质。在这种氛围下生活,使其在3岁左右及在朦胧意识中认为自己是女孩,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气质的男孩逐渐发展成为易性癖。
这些男性易性癖者有牢固的女性心理模式和行为模式,憎恨自己的男性外容及生殖器官,由于无法加入女性群体而十分痛苦,他们会强烈要求用各种方法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如果得不到理解和支持,甚至会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有的甚至割掉了自己的阴茎或睾丸。
女性易性癖者也有类似的经历、青春期后对自己的第二性征、月经等极其反感,亦有强烈改变性别的欲望,她们有时服用睾酮来改变女性形象,有的和其他女人保持着同性恋关系。
有人认为易性癖者就是同性恋,其实不然。比如男性易性癖者强烈地认为自己是女性,而男性同性恋者都认同自己是男性,只是喜欢男性不喜欢女性而已。目前全球范围内对易性癖持越来越宽容的态度。
易性癖者通过治疗使其改变心理认同的性别是极其困难的,于是只能顺其自然,满足其要求。试图服用药物改变一个人的生物学性别很难令人满意,尤其是不能改变外生殖器的形状,而且药物多具有毒副反应,不宜长期服用;一劳永逸的办法是变性手术。
变性手术在全世界范围内已进行了几万例,在我国也有几百例成功的报道,大部分都是男变女的手术;女变男的手术较为复杂、失败率高,开展较少。
十六、乱伦
从字义上讲,乱伦就是扰乱了伦常,违反了人类的伦理关系,尤其是违反了人类的性伦理,这里又特指违反了人类血亲之间的不能发生性关系的伦理。